
烟台时刻4月2日讯(通讯员 周洪洋 于云飞)记者从烟台海事局获悉,4月1日,一艘渔船在长山水道内逆向行驶,对船舶安全行驶带来隐患,目前该渔船已被依法查处。
当日1610时,烟台海事局指挥中心值班员发现一艘渔船在长山水道东行分线内自东向西“逆行”,对水道内正常行驶船舶的安全造成影响,通过协调事发海域过往船舶的现场核实,确认渔船“逆行”事实,遂立即将情况通报给烟台长岛海事处。

接报后,烟台长岛海事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当地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协调渔政、海警等单位联合处置。同时通过船舶异常行为监测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平台功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等手段对该船舶进行实时监控。
1640时,长岛监控中心获取到该轮正在驶往猴矶岛附近海域,执法人员立即乘“海巡05217”执法艇赶往该海域。1708时,“海巡05217”执法艇在猴矶岛附近靠近嫌疑船舶,执法人员立即登船对其进行扣押并带回。

目前,嫌疑船舶交由长岛区海监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烟台长岛海事处将跟踪做好后续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力度,保障辖区海域安全形势稳定。
据烟台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长山水道是船舶进出环渤海各港口的两大主要水上通道之一,海上交通繁忙,年均过往船舶6万余艘次。自2009年1月1日起,长山水道实施定线制和报告制,长山水道定线制由分道通航制和警戒区组成,包括东西警戒区、分隔带、东行分道、西行分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长山水道定线制内,船舶需按要求行驶,禁止从事养殖、捕捞及其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作业或活动,提醒相关船舶注意。